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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
2013-03-22 10: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工业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是群众性的团体组织,隶属于学校离退休工作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和本协会的章程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  协会根据国家全民健身的体育方针和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团结广大老年体育工作者和体育爱好者,积极组织和科学指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体育活动,以其强身健体、预防疾病、延年益寿,为继续发挥老同志作用、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条  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活跃我校离退休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提高离退休职工锻炼身体的自觉性、科学性,促进广大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我校离退休职工,身体符合文体活动要求,热心体育健身活动,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凡正式会员,本会予以注册登记备案。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自愿入会和退出。

二、自愿参加活动、责任自负原则。

三、自愿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

四、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对本会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在坚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参与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活动。

三、维护学校和本协会的声誉。

四、宣传本协会的主张,执行本协会的决定,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职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4人,其中一名副会长兼秘书长。协会可根据活动内容设专业分会,由各会长分管。

第八条  本协会每5年换届一次,因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换届。原设置的各职位人员,待换届时重新选举。

第九条  协会各职位人员职责:

一、会长:全面负责并团结和带领协会成员开展工作;与离退休工作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协会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强与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取得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组织协调和所分管的工作。

三、秘书长:主持修改协会章程;组织拟定年度活动计划和协会换届计划;汇集、整理文档资料;负责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由本协会负责解释。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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