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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医保政策调整后待遇差额返还的通知
2013-04-03 09:07  
有关参保人员:

    因医保政策调整,2013年1月1日至29日期间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就医结算产生的待遇差额,经统计核算后现向有关参保人员返还,参保人员可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assi.gov.cn)的通知公告栏或12333咨询电话查询返还金额。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一、经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已办理了加载银联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市医保中心已将返还款汇入到对应的银行账户,请参保人员查收。

    二、社保系统无法关联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员采取下列方式领取:

    本市参保人员请到自己选定的规定病种药店提交本人身份证和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由药店集中报送市医保中心统一发放至银行账户。未选定门诊规定病种药店的参保人员可前往居住地附近的门诊规定病种药店办理。

    为防止电话信息诈骗,市医保中心不主动联系参保人员,请参保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请相关人员互相转告,如有疑问也可联系校医院咨询,2311076,2315549,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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