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学生假期自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至2月15日(星期六),2月16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教职工假期自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月14日(星期五)。2月15日(星期六)报到。各单位(部门)须将教职工报到情况于2月15日17︰00前报人事处。
党政工作岗位人员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报到,2月13-14日正常上班。
二、寒假值班安排
(一)值班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保证工作落实的前提下,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值班负责人及其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并将值班安排表于1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党办校办、安保部各1份。
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基建、后勤、安全保卫、网络管理等岗位的干部职工,由本单位在寒假期间安排轮休或调休。无法安排轮休或调休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学校规定在假期安排加班,并须于1月11日前将加班人员名单及拟加班天数报人事处审批。产业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自主安排。
(二)值班要求。寒假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本单位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确保值班在岗,值守在位。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各单位(部门)办公室主任、秘书要每天查看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处理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有关单位(部门)要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期末考试、考场纪律的维护;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的部署,积极开展年度工作总结等各项工作。
学工、保卫、后勤等部门要进行工作联动,做好食堂伙食供应、饮食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等工作。妥善安排好学生行李的保管、假期学生返乡安排等工作。
(二)积极开展假期工作。教师和实验(实习)工作人员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寒假任务,科学利用假期积极做好下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准备工作。干部职工在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好假期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学期工作的各项准备。
(三)认真做好关心困难师生员工工作。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关心困难师生员工工作,集中对迫切需要帮助的师生员工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把学校的温暖送给师生员工。“两节”期间,各级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好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工作人员的慰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
(四)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安全检查、假期信息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信息安全、实验室水电气和危险品管理,防火防盗、防寒防冻、值班及文件处理、保密管理等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文明教育,要切实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预防陷入传销组织,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网络贷款,做到文明乘坐、驾驶交通工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假期不赌博、不酗酒,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并按时返校报到注册。
基建、产业和后勤部门要确保假期安全生产和水电气供应;保卫部门要做好假期巡逻和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
(五)全体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监督,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好廉洁自律“节日关”。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