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及学校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我校2024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和开学时间
学生:假期自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至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6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教职工:假期自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至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上班。2月25日前,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部门)须将教职工报到情况于2月25日17︰00前报人力资源处。
二、寒假值班安排
(一)值班安排。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值班负责人及其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并将值班安排表(见附件)于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党办校办沈泽俊(联系电话:2311857)和安全保卫部李晓山(联系电话:2311793)各1份,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交至佳山校区会议中心301室。法定节假日期间参与校级总值班的相关安排,由党办校办另行通知。
(二)值班要求。寒假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确保值班在岗,值守在位。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秘书要每天查看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处理文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将主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为深化构建学校“三三五”党建工作大格局、高质量开好学校第五次党代会聚力赋能。
(二)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有关单位(部门)要按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期末考试、考场纪律的维护;各单位(部门)在期末要对照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并按时提交2024年工作计划、第五次党代会“两委报告”起草调研工作书面材料。
(三)积极做好假期各项工作。寒假期间要妥善安排轮休或调休,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党办、纪委办牵头组织起草第五次党代会“两委报告”(草案);教师和实验(实习)工作人员要科学利用假期积极做好下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准备工作;干部职工在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好假期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学期工作的各项准备。
(四)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安排专门时间以线上线下形式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治教育和安全文明教育;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信息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信息安全、实验室管理、防火防盗、防寒防冻、值班及文件处理、保密管理等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基建、资产和后勤部门要确保假期安全生产和水电气供应;保卫部门要做好假期巡逻和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和寒假。
(五)认真做好关心师生员工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关心困难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各级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迫切需要帮助的师生员工和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家校协同,畅通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信息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关注和了解学生假期在家的思想、学习、心理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六)严格落实廉洁、文明过节各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切实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廉洁的浓厚氛围。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