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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2014-10-20 16:25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文件

中共马鞍山市委老干部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老干〔20149

 

 

 


转发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皖老字〔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马鞍山市委老干部局

 

 

 

 

马 鞍 山 市 财 政 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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