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选聘好老年大学的任课教师,特制订《安工大老年大学教师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一、教师选聘
1、聘用条件:①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创新意识强。②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心,具有亲和力。③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2、选聘办法:①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通过相关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②对应聘教师的思想素质、教学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一学期,再正式聘用,聘期一般为一学年。根据双方意愿,可以办理续聘手续。③学校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为老年教育事业作贡献,但年龄最高不超过75周岁。聘用教师在授课的学期内,一般不得停教,因故不能续聘的,需提前半个月向办公室提出。学校因课程调整等原因不再续聘教师时,也应提前半个月通知相关教师。
3、聘用待遇:学校将根据教师所任教学班情况确定讲课金数额。
二、教师职责
1、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规范教学。教师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前上交本学期计划,按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讲课。根据老年学员学习知识、陶冶情操、交流感情、增强健康的特点组织课堂教学,并按不同学科特点要求学员完成适量的作业或操作,给与点评鼓励。经常听取学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组织教学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师上课不迟到早退,原则上不能调课。如特殊情况不能来校上课时,需提前3天通知办公室并办理好调课、补课手续。
3、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后,应就教学情况、主要经验,作一简要书面总结,连同相关教学资料及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交处办公室归档。
4、教师不得以安工大老年大学名义在外进行非本校组织的活动。
三、管理服务
每学期由班长记载教师出勤情况。学校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听取学员对教师的评价意见。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