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办〔2015〕4号文)相关规定,经与校财务处沟通协商,现将报销2016年度教职工医疗救助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票据审核:
1、时间: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佳山校区校医院三楼医保办
二、财务处报销办理:
1、时间: 1月 10日(周二)办理退休职工报销。
1月11日(周三)办理在职职工报销。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佳山校区校医院一楼会议室。
三、提醒:
1、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办〔2015〕4号文)文件规定进行审核报销(请登录校医院网站:校园网—公共服务—医疗保健导航栏中“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中查询)。
2、按规定,本次报销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期间的医保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3、因出差等原因自己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单位或家人前来代为报销。正高职称人员请携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咨询电话:2311076,咨询人:祝医生(13855596232)
请大家相互转告(也请各单位代为通知到每位教职工)
特此通知
后勤处 财务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