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及我校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全校师生节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活动,减少外出,注意安全,做好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节日,节假日期间师生离马返马一律通过校疫情防控平台做好审批备案。
各单位、各部门不可放松警惕,要按照教育部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 持续筑牢“内”“外”两条防线,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单位假期值班表请在4月1日上午下班前发党办校办邮箱。
学校安全24小时总值班电话:2311110。疫情防控信息按原渠道报送。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