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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6-15 10:59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暑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97号)精神,结合我校校历安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我校2022年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和开学安排

1.错峰放假时间:6月18日-22日为期末集中考试时间,教务处已按年级错峰安排考试结束时间。学生最后一门课程考试结束即可离校。教职工暑期自7月2日开始轮休。

2.错峰开学时间:教职工8月26日报到;老生8月27-28日错峰报到(佳山校区除能环、外国语、公法学院外所有2021级学生因宿舍搬迁,需在8月24日当天提前完成返校);8月29日按教学计划正式上课。新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安排如因上级工作要求、属地管理要求等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值班安排

1.值班安排。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暑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值班负责人及其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并将值班安排表于6月24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党办校办综合科(联系电话:2311857)和安全保卫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311793)各1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网络管理等岗位的干部职工,由本单位安排暑期轮休或调休,确保服务保障正常运行。

2.值班要求。暑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确保值班在岗,值守在位。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秘书要每天查看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处理文件。疫情防控信息按原渠道及时报送。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全体师生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关注最新疫情形势,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安全和卫生防护,增强体质,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外出主动戴口罩,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避免聚集性传染。师生离马返马一律通过校疫情防控平台做好审批备案,要如实报送离马、返马相关信息(出行信息、目的地和返程日期),不得虚瞒报、谎报,对未经审批擅自离马及改变行程的师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2.全体师生应加强离校返乡途中疫情防控,防范路途交叉感染风险。随身携带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途中减少与他人接触,做好手卫生,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长时间停留,认真遵守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及时跟踪了解师生是否安全到达目的地,形成离校工作闭环。做好异常情况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师生在返家途中或返家后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指导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及时报告。对返乡后确需隔离的学生,各学院需提前传达国家关于“免除返乡的高校学生隔离费用”等暖心政策,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并指导学生遵守隔离相关要求。

3.各学院要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申请审批、防疫及留校管理服务工作。本科生暑期申请留校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作出承诺,经辅导员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同意后报学工部备案;研究生暑期申请留校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作出承诺,经导师审核,辅导员复核、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同意后报研工部备案。暑期留校的同学需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申请留校的同学中途不得离马,如确需离马,应办理审批手续且只能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报到日返校。各部门要安排好暂时无法离校和暑期留校师生的疫情防控、生活学习等,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做好就餐、购物、收发快递等保障工作,按需求开放校内学习、锻炼、科研等重点场所,满足就诊就医等特殊需求,教育引导留校学生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4.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当地政府的防控要求,利用各种网络平台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做好自我安全防护,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水平。要指导学生做好每日健康自检和报告。要畅通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信息联系沟通机制,组织辅导员、班主任采用电话、家访多种形式关注和了解学生在家的思想、学习、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状态,持续做好学生工作。

5.各单位(部门)要不间断地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重点做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人员返马信息动态管理,与地方社区和疾控部门做好衔接,落实好管控措施。暑假期间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措施,外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要在指定校园出入口持有效证件并进行验码测温,进行“两码”联查,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学校各部门要及时关注马鞍山市、安徽省及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和涉疫舆情,应急处置机制能够随时启动,果断采取处置措施。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期末工作。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期末考试工作;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做好食堂伙食供应和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假期有关实践教学任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极端天气引发的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2.认真开展暑期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学校改革攻坚年“7+X”重要任务、2022年校党政工作要点和学校暑期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年中工作进度检查,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积极利用暑期抓紧推动各方面工作,统筹抓好暑期疫情防控、招生、教学、科研、人员培训、校园建设和安全稳定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教学科研人员在认真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后合理安排好休假,充分利用假期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管理服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和保障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轮休,适当利用假期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交流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校内聚集性活动,举办大型活动前需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同意,严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3.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包保责任制,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部署,认真做好假期前安全检查、假期信息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信息安全、实验室水电气和危险品管理,防火防盗、保密管理等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定和谐。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专题安全文明教育。要切实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预防陷入传销组织,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网络贷款,做到文明交通和旅游等,模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按时返校报到。

4.统筹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后勤处会同学生工作部门制定相关学院学生宿舍搬迁方案。相关单位(部门)要利用假期做好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卫生间、浴室、电梯等教研、生活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确保新学年顺利开学。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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