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及我校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清明假期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各单位(部门)清明假期值班表请于4月3日上午下班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党办校办沈泽俊(联系电话:2311857)和安全保卫部李晓山(联系电话:2311793)各1份。学校24小时总值班电话:2311195,总值班室设在佳山校区主楼218室。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